工程造價合同5篇

時間:2023-02-16 作者:couple 合同范本

每次寫合同之前你一定感到很頭疼,那是因為你對相關的法律不了解,合同又稱為契約、協(xié)議,受法律保護,以下是范文社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工程造價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

工程造價合同5篇

工程造價合同篇1

委托單位名稱(甲方):

咨詢單位名稱(乙方):

甲方茲有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議定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圍及技術要求:

1、范圍:

(1)土、石方工程(2)打樁工程

(3)土建工程

(4)裝飾裝璜工程

(5)水、電安裝工程

(6)維修工程

(7)附屬零星工程

2、技術要求:

二、甲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負責提供下列資料:

(1)相關圖紙和設計變更通知等文件;

(2)隱蔽記錄和有關技術經濟鑒證;

(3)預(結)算書(含工程量計算式和鋼筋下料表);

(4)招標書及招標答疑;

(5)施工合同書(含變更合同或補充協(xié)議及有關會議紀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

2、負責與有關方面的聯(lián)系和協(xié)調。

3、配合進行現(xiàn)場勘察。

4、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足額付給乙方咨詢服務費。

三、乙方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根據(jù)甲方提供的有效資料和現(xiàn)場勘察的情況,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開展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以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2、對所出具的咨詢結論真實性負責,且其準確率應保證在正常允許范圍內。

3、負責與有關各方進行聯(lián)系、核對和解釋。

4、保守機密,不得擅自與有利害關系的人員接觸或透露有關情況。

5、不得遺失甲方認為必須返還的資料。

6、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任務,按合同規(guī)定收取咨詢服務費。

四、合同實施期限:

甲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全部資料,乙方負責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咨詢業(yè)務。如因資料不齊或甲方其他原因影響的時間則順延。

五、收費標準及結算方式:

甲方在乙方正式提供咨詢服務結論時依據(jù)省物價局有關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收費標準,按工程總造價的_______‰(_______元包干)用現(xiàn)金或轉帳形式付清全部咨詢服務費,并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時預付_____________,結算時多退少補。

六、技術成果的分享:

按節(jié)約投資額或核減結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結算對一并付給乙方。

七、違約責任:

因違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且賠償金額不少于咨詢服務費的______%(不少于10%,不高于60%)。

八、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甲、乙雙方同意提起訴訟(仲裁)。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內容履行完畢,款項付清之日終止。

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另一份報送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公室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篇2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與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咨詢人)經過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項目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1.項目名稱:

2.服務類別:

二、本合同的措詞和用語與所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三、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文件。

四、咨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guī)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終結。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

委托人:(蓋章)

咨詢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住所:

住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信箱:

電子信箱: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1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標準條件

第一條詞語定義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聘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和工程造價咨詢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第二條適用法律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guī)章、工程造價有關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或項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規(guī)、地方規(guī)章。

第三條適用語??

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第四條咨詢人義務

1.向委托人提供與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業(yè)務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范圍實施咨詢業(yè)務。

2.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服務、附加服務和額外服務?!罢7铡笔侵鸽p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的工程造價咨詢工作:“附加服務”是指在“正常服務”以外,經雙方書面協(xié)議確定的附加服務:“額外服務”是指不屬于“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jù)合同標準條件的規(guī)定,咨詢人應增加的額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不得泄露與本合同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第五條委托人義務

1.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2.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項目咨詢業(yè)務有關的資料。

3.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4.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咨詢業(yè)務的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第六條咨詢人權利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范圍內,授予咨詢人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向委托人提出書面報告。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問題進行核對或查問。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第七條委托人權利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當委托人認定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咨詢人責任

1.咨詢人的責任期即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詢人的責任造成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合同有效期。

2.咨詢人責任期內,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因咨詢人的單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超過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酬金總額(除去稅金)。

3.咨詢人對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問題不能及時核對或答復,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承擔責任。

4.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委托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九條委托人責任

1.委托人應當履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咨詢人造成的損失。

2.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則應補償由于該賠償或其他要求所導致咨詢人的各種費用的支出。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合同變更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詢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續(xù)時間,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視為額外服務,完成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時間應當相應延長,并得到額外的酬金。

工程造價合同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yè)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guī)和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xié)議。

第二條 企業(yè)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lián)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

企業(yè)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第三條 經營范圍

(一)提供建設工程投資控制和造價咨詢服務;

(二)編制和審核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工程預決算、工程招標標底、投標報價、工程結算和決算;

(三)依法接受委托辦理工程工程造價鑒證業(yè)務;

(四)其他法定業(yè)務。

第四條 本企業(y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合伙協(xié)議,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監(jiān)督管理和行業(yè)組織的指導。

第五條 企業(yè)遵循_____、客觀、公正和誠信為本、質量至上的宗旨,遵守行業(yè)準則,依法執(zhí)業(y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委托人、當事人合法權益。

第二章 合伙人與合伙人出資

第六條 本企業(yè)由以下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本企業(yè)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

姓名

性別

住??

身份證號碼

執(zhí)業(yè)資格

第七條 合伙人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元以上),由合伙人共同投入(出資比例應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其中:

姓名

出資額

出資比例

身份證號碼

執(zhí)業(yè)資格

第八條 出資人均以現(xiàn)金方式出資,全部出資額應在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繳足,并委托其他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合伙人在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第九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增加對企業(yè)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guī)模或者彌補企業(yè)虧損。

第十條 本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本企業(yè)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企業(yè)財產。本企業(yè)的財產由企業(yè)合伙人依照法律和本協(xié)議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條 企業(yè)存續(xù)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yè)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受讓人條件必須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并需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受讓人即成為本企業(yè)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xié)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二條 合伙人不得饋贈、抵押其在企業(yè)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

第十三條 本企業(yè)的利潤和虧損按全體合伙人出資比例分配和分擔。企業(yè)年度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xié)商決定。

第三章 企業(yè)事務的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決定,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____為本事務所所長,對外代表本企業(yè)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zhí)行本企業(yè)事務(經合伙人一致決定,也可以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共同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參照《合伙企業(yè)法》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訂立協(xié)議)。

第十五條 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的所長應當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zhí)行情況以及企業(yè)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六條 不參加執(zhí)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jiān)督執(zhí)行事務的所長,檢查其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的情況;有權查閱企業(yè)帳簿。

第十七條 合伙人對執(zhí)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zhí)行,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解決。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十八條 被委托執(zhí)行企業(yè)事務的所長不按照合伙協(xié)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zhí)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九條 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企業(yè)相同性質的業(yè)務。合伙人不得從事?lián)p害本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條 企業(yè)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分企業(yè)的不動產;

(二)改變企業(yè)名稱;

(三)轉讓或者處分企業(yè)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四)修改合伙協(xié)議;

(五)向企業(yè)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六)以本企業(yè)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七)聘任、解聘合伙人以外的員工和企業(yè)的經營管理人員;

(八)企業(yè)員工的分配、獎罰、福利方案;

(九)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四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一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xié)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入伙協(xié)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企業(yè)經營期滿,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二)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三條 合伙人在不給本企業(yè)事務執(zhí)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三)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四)個人的執(zhí)業(yè)資格被注冊管理機構注銷;

(五)個人職業(yè)年齡超過六十五周歲;

(六)被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在合伙企業(yè)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前款規(guī)定的退伙以實際發(fā)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本企業(yè)造成損失;

(三)執(zhí)行合伙企業(yè)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本企業(yè)向合法財產繼承人退還其在企業(yè)的財產份額。合法財產繼承人不得繼承合伙人身份。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yè)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八條 退伙人在合伙企業(yè)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二十九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條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yè)財產少于合伙企業(yè)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xié)議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分擔虧損。

第三十一條 企業(yè)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xié)議修改或發(fā)生變更需要重新登記的,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fā)生變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內(按有關部門規(guī)定的期限),向工商登記機關和資質管理部門辦理有關登記或變更手續(xù)。

第五章 解散與清算

第三十二條 企業(yè)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xié)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xù)經營的;

(二)企業(yè)被資質管理部門依法吊銷資質證書無法繼續(xù)經營的;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shù);

(五)被依法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三十三條 企業(yè)解散,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shù)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yè)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者數(shù)名合伙人擔任清算人。

第三十四條 企業(yè)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企業(yè)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_____費用;

(二)企業(yè)所欠稅款;

(三)企業(yè)的債務;

(四)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第三十六條 在法定追訴期內,原合伙人對合伙企業(yè)存續(xù)期間的債務仍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企業(yè)經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伙協(xié)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造價合同篇4

合同編號:20__年第_號

茲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基建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業(yè)務,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共同尊守以下條款。

一、委托服務、審計、驗證項目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望都太陽城四期28#、29#、30#、31#樓、開閉??

2、建筑面積:28392.37m2

3、工程造價(暫估價):每平米1000元

4、工程地址:賀蘭縣望都太陽城小區(qū)內

5、工程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二、委托乙方服務的內容或要求服務內容(需服務的內容在以下項目前劃

1、編制工程預算、決算、招標標底;

2、審核工程預算、決算;

3、工程量清單編制;

4、施工全過程造價控制;

5、工程竣工結算審核;

6、其他

7、要求:

三、甲方在項目施實過程中應提供的資料(需提供的資料在以下項目前劃勾)

1、施工合同、補充合同或施工協(xié)議書。

2、工程施工圖紙(全套:土建、安裝)。

3、圖紙會審資料、設計變更、簽證單。

4、施工組織設計、隱蔽工程記錄、吊裝工程記錄。

5、施工過程中雙方簽證資料。

6、工程(預)決算書(加蓋送審、編制單位公章、預算員專用章)。

7、工程量計算表、主要材料計算表。

8、鋼筋實際用量計算明細表。

9、按政策規(guī)定需據(jù)找補差價的材料價格證明資料。

10、建設單位供料明細表。

11、招投標文件及其他有關影響工程造價、工期等的簽證資料。

12、施工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資質證、取費等級證、預算員資料證。

13、跨年度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明細表。

四、甲方在委托項目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提供的計算資料要真實、齊全。

2、施工管理人員要密切配合。

3、由于甲方在工作運行中,提供的資料虛假不全或有關人員不配合,造成乙方結論不實際或拖延工作進度,應由甲方承擔責任和賠償損失。(總造價的 %)

五、乙方在承辦委托咨詢業(yè)務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編制和審核,出具驗證報告,保證驗證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

2、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編制、審計、核算業(yè)務,出具計算、審核、核算報告。

六、收費標準:

1、經雙方議定,按結算金額的

2、雙方一次性協(xié)商收費

七、結算方式:

1、經雙方議定,協(xié)議簽證后,甲方預付乙方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的預付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出完整的預算書時,甲方在簽收預算書時付工程造價暫估總費用 30% 的款項。

3、進入工程決算時,甲方必須付至總費用的。

4、余款在辦理完決算項目簽認時一次性付清。

5、補充內容:甲方要求報進度款時,每月支付乙方用包含總費用中,在結算時預予抵扣。

八、雙方任何一方若無故撤消或不履行協(xié)議時,該方應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審計工程總造價的 30 %)

九、本協(xié)議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

十、其它應說明的事項:

十一、本協(xié)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同時生效。

委托單位(甲方): 承辦單位(乙方):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地址: 電話: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造價合同篇5

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合同

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委托單位:咨詢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制說明

一、

本合同示范文本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guī),在

原《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合同》基礎上,由深圳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修編完成。 二、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在

實際使用時,合同當事人可根據(jù)具體情況對其中部分條款內容進行增、刪或者調整。 三、

未經編制單位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營銷為目進行復制、

抄襲本合同示范文本的任何條款內容。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委托人: _ 咨詢人: ___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委托人、咨詢人就工程造價咨詢服務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委托人委托咨詢人為以下工程提供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咨詢工作內容:

??: 建設項目可性研究投資估算: □編制(審核) □項目經濟評價 ㈡: □建設工程概算編制(審核) □建設工程預算編制(審核) □建設工程結算編制(審核)

??: □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標底編制(審核)

□施工投標報價的編制(審核)

??: 工程洽商、變更及合同爭議的鑒定與索賠; ㈤: □編制工程造價計價依據(jù) □對工程造價進行監(jiān)控 □提供有關工程造價信息服務

??: □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全過程編制(審核)

??: □其他:

三、咨詢酬金:

本項咨詢服務酬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咨詢酬金結算按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以咨詢工程總造價為基數(shù),費率為 ; □2、以工程造價核減額為基數(shù),費率為 ; □3、以鋼筋抽量噸數(shù)為基數(shù),費率為 元/噸; □4、固定酬金; □5、其他;

四、本合同咨詢業(yè)務有效期:

本合同約定的咨詢工作自收到委托人的全部有效資料后開始實施, 天內咨詢人向

委托人提交完成的咨詢工作文件。

五、質量要求:

六、下列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通用條件; 2、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專用條件;

3、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執(zhí)行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七、咨詢人向委托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范圍內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八、委托人向咨詢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期限、方式、幣種、額度向咨詢人支付酬金。

九、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zhí)兩份,另一份送深圳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留存。

委托人: 咨詢人: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備案意見:

備案機構: 經辦人: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詞語定義、適用語言和法律、法規(guī)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專用條款另有規(guī)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1、委托人是指委托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2、咨詢人是指承擔本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詢人以外與本咨詢業(yè)務有關的當事人。

4、本合同時間以天為計算單位。事件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節(jié)假日,以節(jié)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時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24時。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是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在專用條款中約定適用具體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工程造價計價辦法。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書寫、解釋和說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fā)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合同文本為準。

咨詢人的義務

第四條 咨詢人按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工作范圍實施咨詢工作。當委托人有要求時,應向委托人提供與本工程造價咨詢工作有關的資料,包括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的資質證書及承擔本合同咨詢工作的專業(yè)人員名單、咨詢工作計劃等。

第五條 咨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應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服務,保質、按時完

成工程造價咨詢工作。

第六條 委托人及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問題并要求進行核對時,咨詢人應在約定的時間內給予書面答復或核對

第七條 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托人的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負責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第三人的協(xié)調工作,為咨詢人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咨詢人提供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全部資料。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咨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關資料時,委托人應負責轉達及資料轉送。

第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授權勝任本項委托的工作代表,負責與咨詢人聯(lián)系。 第十二條 委托人應按時向咨詢人支付咨詢酬金。

咨詢人的權利

第十三條 在委托人委托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工作范圍內,咨詢人具有以下權利: 1、咨詢人在履行咨詢工作過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資料不明確時,可要求委托人補充

資料。

2、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權對第三人提出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問題并進行核對。 3、咨詢人在咨詢過程中,有到工程現(xiàn)場勘察的權利。

第十四條 由于委托人的原因使咨詢人的工作受到延誤或增加了額外工作內容,則咨詢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委托人。委托人應順延延誤的工作時間并支付額外增加工作內容的酬金。

委托人的權利

第十五條 委托人有下列權利:

1、委托人有權向咨詢人詢問工作進展情況及相關的內容。 2、委托人有權闡述對具體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按咨詢合同履行其職責,或與第三人串通給委托人造成經濟損失,委托人掌握證據(jù)證明或咨詢人主管單位認定屬實的,委托人有權要求更換咨詢專業(yè)人員,直至終止合同并要求咨詢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咨詢人的責任

第十六條 咨詢人應當認真履行咨詢合同中約定的咨詢工作,并對其出具的咨詢工作文件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因咨詢人單方過失給委托人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當給委托人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一般不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咨詢酬金總額(除云稅金)。

第十七條 咨詢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詢人應當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如果該賠償導致委托人不必要的各種費用支出,咨詢人則應補償。

委托人的責任

第十九條 委托人向咨詢人提供的全部產資料,應對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應賠償咨詢人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如果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如果該賠償或其他要求導致咨詢人不必要的各種費用支出,委托人則應補償。

咨詢酬金

第二十二條 咨詢酬金應按照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協(xié)議書中約定的方法計取,并按約定的時間和數(shù)額支付。

第二十三條 委托人超過約定時間不支付咨詢酬金,委托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咨詢人支付應付酬金的貸款利息。

第二十四條 委托人如果對咨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書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項目提出異

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后3日內向咨詢人發(fā)出異議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無異議酬金項目的支付。

第二十五條 支付咨詢酬金所采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七條 咨詢人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咨詢工作時,委托人向咨詢發(fā)出未盡義務的通知。若委托人發(fā)出通知后7日內沒有收到答復,可在通知發(fā)出21日后向咨詢人發(fā)出終止工程造價咨詢委托合同的通知,合同限行終止,咨詢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則應當在14日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九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xié)議應當采取書面形式,新的協(xié)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條 委托人和咨詢人履行完畢本合同全部義務,咨詢人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合同約定的咨詢工作文件,委托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咨詢酬金后,除本合同保密條款繼續(xù)生效,本合同即告終止。

其 他

第三十一條 因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業(yè)務的需要,咨詢人在合同約定外的外出考察,經

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費用由委托人負責。

第三十二條 咨詢人如需外聘專家協(xié)助,在委托的本咨詢工作范圍內,其費用由咨詢人承擔;在委托的本咨詢工作范圍以外,經委托人同意認可,其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第三十三條 咨詢人在本咨詢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委托人采納并得到經濟效益,委托人應按專用條款中的約定給予獎勵。

第三十四條 除委托人書面同意外,咨詢人及咨詢專業(yè)人員不應接受本咨詢合同約定以外的與本咨詢工作有關的任何報酬。

咨詢人不得參與對委托人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二條 因違約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委托人與咨詢人之間應當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如調解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根據(jù)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法規(guī)及工程造價計價辦法和規(guī)定:

第四條 咨詢人指派 造價工程師負責本項目咨詢業(yè)務,其主要職責:

第六條 咨詢人應在 日內對委托人及第三人書面提交的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或要求核對做出書面答復或核對.

第七條 本合同需要咨詢人保密的資料內容和保密時限: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委托人應提供的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材料:

提供資料時間 。

第九條 委托人應在 日內對咨詢人書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復的事宜做出書面答復。

第十條 委托人授權的本咨詢業(yè)務代表,姓名 ,其主要職責:

第十四條 因委托人的原因造成咨詢人增加了額外工作內容的酬金支付:

額外工作內容:

酬金計算方法及支付:

第十七條 咨詢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的責任 :

第十八條 咨詢人向委托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補償委托人因此導致委托人如下各項費用支出:

第二十條 委托人未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應承擔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 委托人向咨詢人提出賠償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時,補償因此導致咨詢人如下各項費用支出

第二十二 委托人應按以下方式支付咨詢人的咨詢酬金:

合同簽訂后 日內向咨詢人支付預付款 元,合同簽訂后 日內,支付酬金 元,剩余酬金待咨詢工作全部完成后 天內一次付清。

第二十五條 雙方同意用 支付酬金,按 匯率討付。

第二十七條 咨詢人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咨詢工作時,咨詢人承擔的違約責任及委托人支付咨詢酬金的方式:

第二十八條 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責任方按如下方法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三條 咨詢人在咨詢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委托人采納并得到經濟效益,委托人獎勵辦法如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委托人與咨詢人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有關主管部門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部分 補充條款

甲方: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