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賣掉5個親生孩子拐賣罪法律解答

時間:2021-12-17 作者:Fallinlove 宣傳標語

一個原本溫馨的家庭,一旦為人口買賣犯罪所害,就很難再回到從前的模樣,當拐賣人員變?yōu)橛H生父母時又是怎樣的?以下是范文社網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男子賣掉5個親生孩子拐賣罪法律解答相關參考資料,希望能幫助到大家,歡迎你的閱讀。

男子賣掉5個親生孩子拐賣罪法律解答

“男子賣掉5個親生孩子獲利18萬被判10年”話題引發(fā)眾多關注

近日,河北省蔚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拐賣兒童案.令人唏噓的是主犯楊某某竟然是涉案兒童的親生父親.

18萬賣掉5個親生子女

近日,河北省蔚縣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拐賣兒童案,令人唏噓的是,主犯楊某某竟然是涉案兒童的親生父親。本該被百般呵護在關愛中茁壯成長的孩子,卻被利欲熏心的家長當成商品隨意買賣,被不勞而獲的人視為賺錢工具。楊某某出賣自己親生子女、李某某和段某某提供幫助的行為,喪失倫理道德有悖公序良俗,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2012年至2020年期間,被告人楊某某與其妻子苑某共生育五個孩子(兩男三女),每個孩子均被被告人楊某某以2萬到8萬的價格賣給他人,其自述通過出賣五個孩子共獲利18萬左右。

據(jù)了解,其中的一名男孩通過與苑某住院生產期間同病房的人出賣,其次剩下的一男三女通過被告人李某某介紹出賣,獲利后楊某某均給李某某一千到兩千元左右好處費,被告人李某某自述共獲利3 600元。

期間,被告人李某某讓自己的兒媳婦被告人段某某在出賣三女和五女時兩次冒充被拐賣兒童的母親,出賣孩子交易完成后,被告人楊某某和買家分別給予段某某好處費,被告人段某某自述從中獲利1400元。

判決結果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楊某某將生育作為非法獲利的手段,根本不考慮對方是否有撫養(yǎng)的目的,為了收取錢財生育后即將自己的子女出賣給他人。

被告人李某某、段某某以非法獲利為目的,明知楊某某出賣兒童仍向其提供幫助,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最終判決被告人楊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二年;李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段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被告人楊某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80000元,李某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3600元,段某某的違法所得人民幣1400元,依法予以追繳。

拐賣婦女、兒童罪

拐賣兒童犯罪是對親情倫理和家庭結構的破壞,更是對未成年群體權益赤裸裸的傷害。監(jiān)護人出賣親生子女,不僅在侵害未成年人的權益,也會助長這個黑色利益鏈的存在和擴大,法律絕對不能允許。2021年9月27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中國兒童發(fā)展綱要(2021-2030)》,國家加大對出賣親生子女犯罪的預防和打擊力度。

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罪】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婦女、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婦女、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2016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詳細運用法令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guī)則,對嬰幼兒采納欺騙、威逼等手法使其脫離監(jiān)護人或許看護人的,視為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款第(六)項規(guī)則的“盜竊嬰幼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

①法定最高刑為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經過5年。

②法定最高刑為5年以上不滿10年有期徒刑的,經過10年。

③法定最高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15年。

④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20年。

如果20年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第八十八條在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立案偵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偵查或者審判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訴期限內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訴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條追訴期限從犯罪之日起計算;犯罪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犯罪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

在追訴期限以內又犯罪的,前罪追訴的期限從犯后罪之日起計算。相關規(guī)定。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兒童的;

(四)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五)造成被拐賣的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六)將兒童賣往境外的。

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為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兒童的行為之一的。

所以,如果只是普通的拐賣兒童,訴訟時效為十年,有特殊情形的,有可能是15年,也有可能是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