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書根據(jù)內(nèi)容的不同其實也是分為很多種類的,我們在寫申請書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字句精準,以下是范文社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請求仲裁申請書5篇,供大家參考。
請求仲裁申請書篇1
申請人:_,男,漢族,_年_月_日出生,現(xiàn)住_。聯(lián)系電話:___。
被申請人:_有限公司,住所地:_市_區(qū)_路_號。電話:_。
法定代表人:_職務:_
請求事項:
一、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5200元(月平均工資2600元x2)。
二、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20_年6月至20_年6月加班費共54455._元,其中:
1、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670.34元及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4667.58元;
2、休息日加班費24893.79元及25%的經(jīng)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年10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職至今。20_年_月28日,雙方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700元,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20_年6月至20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另外,休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0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_時10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0時,除去中午吃飯和休息時間1個小時、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按《勞動法》的規(guī)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按規(guī)定為我支付加班費。從被申請人發(fā)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shù)、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940元(20_年7月1日雙方協(xié)商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940元)為基數(shù)計算,20_年6月至20_年6月間,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_670.34元(940元/21.75x1.5倍x3個小時x4周x_個月x2年)未付、拖欠我休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893.79元(940元/21.75x2倍x8個小時x3天x_個月x2年)未付。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協(xié)商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8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guī)定,我于_年_月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jīng)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請求仲裁申請書篇2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某某某
地 址:某某某工業(yè)園
委托代理人: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反申請人:某某某,女 公民身份證號:
戶籍地址:
常住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1、被反申請人依法補償因其自動離職給反申請人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4235.5元。
2、被反申請人立即到反申請人處,補辦離職交接手續(xù),以免損失繼續(xù)擴大和滋生其它糾紛。
事實和理由:
被反申請人于20xx年9月28日與反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并于同年10月5日報到上班,被安排在反申請人開發(fā)部從事針車工作。20xx年初,被反申請人無故曠工,雖經(jīng)多次聯(lián)系依然不斷推脫不來上班,最后反申請人不得不在15天后確認其為自動離職。
被反申請人由于無故曠工,乃至最后自動離職,使反申請人蒙受如下直接經(jīng)濟損失:
1、其個人領用的生產(chǎn)工具全部丟失,經(jīng)濟損失211.8元;
2、 其領用的已裁剪待加工材料全部無法尋找,只好重新補制,經(jīng)濟損失1291.7元;
3、 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版師不得不在周末連續(xù)加班20個小時重新開版,為此公司需要額外支付該版師1440元的加班費(該版師小時工資36元,利用周六和周日連續(xù)加班共計20小時,加班費=36元/小時*20小時*2=1440元)。
4、 其已裁剪待加工材料丟失導致樣品周期延誤,反申請人不得不安排其他人員加班趕制,并額外支付加班費1092元(替代人員的小時工資為12元,累計夜間加班 5次,共計10小時;周末加班4天,共計38小時,加班費=12元/小時*10小時*1.5+12元/天*38小時*2=1092元)
5、 其個人借款兩次,共計200元。
針對被反申請人的行為,依據(jù)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和反申請人的規(guī)章制度,被反申請人應當賠償反申請人直接損失4235.5元。
被反申請人給反申請人造成的其它損失:由于被反申請人的行為突然,致使反申請人即使采取必要的彌補措施,最終還是導致樣品交納給客戶的時間被延誤了整整一周,這使反申請人的信譽受到極大的影響。對此,反申請人將保留繼續(xù)申請投訴的權利。
此致
某某某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申請人:某某某有限公司
請求仲裁申請書篇3
申請人:_____ ,男, _____年_____ 月 _____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 _____有限公司
被申請人 :廣州_____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區(qū)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 8_00 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_600 元,一次性傷 殘就業(yè)補助金 _600 元,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4400元,護理費 10000 元; 住院伙食費 2400 元;返還押金 5000 元,合計人民幣 _84000 元。
2、被申請人承擔仲裁費。
事實和理由:
20_年 5 月 9 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 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 2200 元/月。20_年 5 月 10日 _ 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 a55246 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jīng)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瑯鎮(zhèn)方向行駛時發(fā)生交 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 20_ 年 4月 6 日認定為工傷,20_ 年 4 月 3 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yī)療終結時間至 20_ 年 2 月 10 日止,第二次醫(yī)療期從 20_ 年 4 月 4 日 起至 20_ 年 5 月 4日止,所有的醫(y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 20_ 年 5 月直至現(xiàn)在 20_ 年 5 月 30 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 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于平時的生活開支,現(xiàn)要求被申請 人支付申請人工資 8_00 元(20_ 年 5 月至 20_ 年 5 月 30日)。由于被申請 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_600 元(2200 元/月×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 助金 _600 元 (2200 元/月×8 個月) 3、 ;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 4400 元 (2200 元/月×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 10 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 支付護理費 10000 元(1000 元/月×10 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 80 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 2400 元(80 天×30 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 5000 元;合 計人民幣 _84000 元。
現(xiàn)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__年__月__日
請求仲裁申請書篇4
反申請人: 出生: 性別: 民族:
身份證地址:
現(xiàn)居住地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確認有效的送達地址: 郵政編碼:
被反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lián)系電話:
仲裁請求:
1、
2、
3、
4、
事實和理由: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附:仲裁反申請書副本 份;
反申請人:
二○ 年 月 日
注:
1、本反申請書供勞動者提起勞動爭議仲裁反申請用,用鋼筆或其他炭素水筆書寫。
2、仲裁反申請書具有明確的申請請求。
3、仲裁反申請書事實理由部分應寫勞動關系的建立過程(包含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等與爭議相關事項)以及勞動爭議發(fā)生相關事實情節(jié)、申請請求的法律依據(jù)。
4、反申請書副本份數(shù)應按被反申請人的人數(shù)提交。
5、反申請人提供的送達地址如有變更應及時告之仲裁委,否則仲裁委按原送達地址送達仲裁文書視為已送達。
請求仲裁申請書篇5
反請求申請人:xxx有限公司。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xxx。
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職務:董事長。
反請求被申請人:xxx,女,漢族,xx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聯(lián)系電話:xxxxxx。
反請求事項:
1、依法確認雙方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同書》已解除;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交納的xxx預約定金不予返還,已交納的剩余款項元申請人予以無息退還;
3、反請求仲裁費用全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反請求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了預約購房《合同書》,合同約定:由乙方(被申請人)自愿預約購買甲方(申請人)開發(fā)建設的xxxxx花園xx號樓xx單元xx室,預約購買單價為xxxx元/平方米,房屋預約總價款為xxxx元,在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支付物業(yè)預約定金xx元,乙方全額交付預約定金后始取得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資格。同時,合同還約定:甲方具備商品房銷售(包括預售)資格后,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30日內(nèi)到甲方處與甲方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若乙方逾期不到甲方處簽署正式合同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將物業(yè)另行出售,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申請人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申請人通知被申請人到售樓處簽署正式《商品房買賣合同》,但被申請人并沒有前去辦理,申請人于xxxx年xx月xx日向被申請人發(fā)送《解除函》,告知被申請人務必于xxxx年xx月xx日前到 售樓處辦理網(wǎng)簽手續(xù)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逾期視為自動放棄房屋購買權,雙方簽訂的認購合同書予以解除,并有權將預約房屋另行銷售。
反請求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已違反雙方簽訂的預約《合同書》約定,構成違約,申請人已通知被申請人解除了預約《合同書》,且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被申請人交納的定金申請人有權不予退還。為維護反請求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望貴委依法支持反請求事項。
此致
仲裁委員會
反請求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