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的體會心得8篇

時間:2024-05-10 作者:Surplus 心得體會

大家在寫心得的時候,一定要多閱讀幾遍,保證語句通順,養(yǎng)成寫心得體會的習慣可以讓我們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和世界,增加自己的思想認知,范文社小編今天就為您帶來了民法典的體會心得8篇,相信一定會對你有所幫助。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8篇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1

近日,單位組織全員學習在第12期《求是》雜志上的重要講話《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通過學習交流,對《民法典》有了淺顯了解。

編撰《民法典》,對我國立法具有重要意義。通過學習,愈發(fā)感受到了《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具有重要意義;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yè)發(fā)展具有重大意義??芍^社會所需,民之所向,一切以人民利益為中心。

隨著社會不斷發(fā)展,對于社會來講,《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guī)范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托的財產關系、交易關系,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fā)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于民眾來講,多元化的生活使民眾對于法治的需求也愈發(fā)迫切,對于非法律從業(yè)者的普通民眾來說,《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回應了人民群眾對于法治和美好生活的需求,更是民事活動的基本遵循和重要依靠,房產買賣、遺產處理、高空墜物、占道糾紛、個人信息保護、衣食住行、老人贍養(yǎng)、生產經營等等,幾乎所有民事活動,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捍衛(wèi)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要加強對《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然而,對于非法律從業(yè)者而言,民法典體系龐大、專業(yè)性極強,理解起來有一定困難,這就需要專業(yè)人士加以解讀,并用普通群眾聽得懂的語言,將民法典送到基層一線,可謂是加強民法典普法工作,必須要打通“最后一公里”。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系和經濟關系,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yè)發(fā)展息息相關。《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宣講《民法典》的重要意義之一,就是要讓民法典成為公眾隨身攜帶的“寶典”,就要高度重視普法工作,讓公眾懂法;就要嚴格規(guī)范公正文明執(zhí)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讓公眾信法。馳而不息,久久為功,民法典必將不斷發(fā)揮其善治意義,無愧于法典之名。然而在系列宣講中,更應該使民眾明白,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fā)展的必然要求;是發(fā)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2

婚姻家庭制度是規(guī)范夫妻關系和家庭關系的基本準則。如今,人們越來越意識到夫妻關系、家庭關系對每一個家庭成員的影響。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力求將堅守公序良俗的理念導入每個人的內心,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法律。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開篇第一章就重申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婚姻家庭領域的基本原則和規(guī)則,增加了家庭應當樹立優(yōu)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等原則性規(guī)定。為了更好地維護被收養(yǎng)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婚姻家庭編增加了最有利于被收養(yǎng)人的原則的規(guī)定。這些規(guī)定充分體現了立法機關將尊重人權、自由、平等、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作為婚姻家庭編的基本原則。

近年來,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于婚姻家庭的穩(wěn)定,對未成年子女造成不同程度的傷害。草案對離婚制度進行了完善,增加離婚冷靜期制度,將離婚冷靜期制度性地固定下來,可以促使夫妻雙方更加冷靜地考慮如何處理婚姻關系,有助于樹立優(yōu)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倡導公序良俗。

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公民的私有財產不斷增加,社會家庭結構、繼承觀念等方面也發(fā)生了變化。民法典草案繼承編對繼承制度做了進一步完善,為孝老愛親的和諧家庭提供了制度規(guī)范,相信會對文明家庭建設起到至關重要的引導作用。

我在工作中曾遇到過這樣一起案例,老人沒有子女,一直由侄子悉心照料,可是老人去世后,侄子卻無法繼承老人遺產。按照情理來講,的確應該由老人的侄子繼承遺產,但是現行法律卻不是這樣規(guī)定的。繼承編在現行繼承法的基礎上,完善代位繼承制度,將被繼承人的侄、甥也納入代位繼承人的范圍,這是從法律層面鼓勵弘揚孝老愛親的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

另外,草案還修改完善了繼承制度,刪除了現行繼承法中關于公證遺囑效力優(yōu)先的規(guī)定,僅保留“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的規(guī)定。這是因為,常有老人會根據子女的照料情況隨時修改遺囑,根據自己的真實意愿確保孝順的子女分配到更多的遺產,但當最后遺囑和公證遺囑發(fā)生沖突時,是公證遺囑效力優(yōu)先的,因此,繼承編刪除了這一規(guī)定,就不會損害遺囑自由,更能體現當事人的真實意愿。

在民法典草案侵權責任編中,既有對產品生產銷售、機動車交通事故、醫(yī)療等傳統(tǒng)侵權行為責任的認定,還對網絡侵權責任、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破壞侵權責任等作出了具體規(guī)定,體現了法治的與時俱進。其中,有關高空拋物的相關條款引人關注。

按照傳統(tǒng)的法律規(guī)定,在民事侵權案件中,是“誰主張、誰舉證”,但在高空拋物這種特殊侵權行為中,受害人舉證很難。為了切實保護受害人的權利,民法典草案將舉證責任倒置。對于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使用人先行舉證,證明自己并非侵權人,則不承擔賠償責任;如不能證明的,應先行對被害人進行補償,并有權向真正的侵權人進行追償。這不僅讓受害人得到了更全面、合理的保護,也保障了事件中無過錯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加公平合理。

此外,草案充分考慮社會治理因素,要求物業(yè)服務企業(yè)要承擔采取安全措施的義務,如果沒有采取安全措施,一旦發(fā)生高空拋物造成危害,物業(yè)方也要承擔相應責任。同時還明確一旦發(fā)生案件,由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依法及時進行調查,查清責任人。這些規(guī)定都充分體現了民法典編纂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3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時代我國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成果。之前,圍繞民法典學習,我寫了《做實“笨”功夫 練出好功夫》,認為,民法典的學習還是扎穩(wěn)“馬步”,勤做“笨”功夫才好。今日,學習《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重大意義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權益》,深感,我們要對照“民法典”視角,打開鏡頭“廣角”,對不適應之處及時“聚焦”修正。

黨政干部要習慣對照“民法典”視角,打開現有行政規(guī)則、規(guī)定“廣角”,對與民法典相悖者及時“聚焦”修正。“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guī)定,不能侵犯人民群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決不能對時代的新發(fā)展新變化視而不見,決不能僅以一句“以往如何如何”搪塞了事,決不能以一句“我不懂”“我不知”“我不了解”作為不落實民法典的借口。要切實扛起時代責任,積極發(fā)揮黨政干部“先學一步”“先做一步”作用,以自身較好的民法典知識掌握,以主動結合工作職責的民法典視角,及時做好相關行政規(guī)則、規(guī)定的修定完善,避免實踐中出現和民法典不一致,甚至“反著干”“打架”的現象。要樹立民法典思維,貫徹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fā)展理念,切實讓民法典精神融入到老百姓大事小情的處理之中,讓民法典成為回應百姓呼聲,維護百姓正當利益,守法者受保護、違法者受懲戒,體現政府執(zhí)政能力和執(zhí)政水平,帶給人民更多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法律工作者要習慣對照“民法典”視角,打開現有法律、法規(guī)“廣角”,對與民法典不相適應的地方“聚焦”修訂完善,體現擔當作為。專業(yè)人做專業(yè)的事。民法典的出臺,無疑凝聚著一代代法律工作者的探索和實踐。當前,民法典的普法、宣傳、實踐同樣離不開廣大法律工作者的專業(yè)解讀、落實。法律工作者要勇于擔起時代賦予的重大機遇和責任,在民法典融入百姓生活、融入社會實踐的過程中,體現法律工作者的志趣、抱負和努力,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為法治國家的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耙婪男新毮?、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系和諧有序”,讓人民群眾在每一起糾紛和案件的審理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陽光,感受到時代進步的力量,感受到民法典“民”字當頭的偉大力量。

黨員同志要對照“民法典”視角,打開約束個人行為“廣角”,對“八小時之外”“單位之外”“組織視線之外”要主動“聚焦”修正。民法典的學習運用,從來不僅是法律工作者的事,而是和每個人人生的各個階段、和民事活動各個領域息息相關,是一部代表人民利益、保障人民權益的好法典。作為新時代黨員,不應有任何特權,而要更嚴格紀律約束,更好地遵守、維護、捍衛(wèi)民法典的“特權”。黨員要用好民法典,首先要學好民法典。要加強原文的學習,逐字逐句深化了解認識,要認認真真打好民法典基本功,把“馬步”扎穩(wěn),把功夫練實。其次,要主動宣傳民法典。要體現擔當,做出自己的努力,主動向身邊人、工作中人、家里人宣講民法典。要善于通過典型事例,以故事化的表述、情節(jié)化的講述,讓更多人知道民法典、熟悉民法典,學會用民法典捍衛(wèi)自身正當權益。第三,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民法典?!胺ㄅc時轉則治”,民法典是一部偉大的法律,它的具體環(huán)節(jié)也會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fā)展而有所變化,我們要有完善民法典,讓民法典更符合時代需要、百姓需求的志氣和決心,在火熱的社會實踐中主動運用民法典,在運用中捍衛(wèi)、在捍衛(wèi)中完善。第四,黨員要多在“看不見”的地方著力、做實。對于黨員同志來說,遵守民法典的標準要求不能降低,也不能混同于一般群眾,應當體現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黨員要加強自我修養(yǎng),放大人生格局,升華人生境界,用好民法典,尤其在“八小時”之外,別人“不容易看得見”的地方,體現誠信、擔當、律己、責任,為誠信社會建設,為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貢獻自己的努力和堅守。

“視角”“廣角”“聚焦”終究要落于一個“實”字,踐于一個“行”字。要實實在在學、老老實實用、認認真真思、扎扎實實做,真正做到以民法典實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平等保護,讓民法典帶給人民以溫暖與守護,讓公平和正義的陽光照耀神州大地。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4

中央宣傳部、中央組織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fā)通知部署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通知指出,民法典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要深入學習宣傳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的基本原則和主要內容,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走進群眾心里。

黨員干部作為人民群眾中的先鋒隊,要立標桿、做表率,帶頭學習、積極宣傳,以關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引,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和輿論導向,增強人民群眾認同感、獲得感,釋放出民法典的澎湃力量。

領悟上增點“正氣兒”。“治國有常,而利民為本;政教有經,而令行為上。”便利人民、有令必行是治理國家的主要手段。民法典的落地生根歷經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10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5年艱苦細致編纂,以保護民事權利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以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為目標,回應了人民群眾日益廣泛多樣的關切。各級黨員干部要充分認識頒布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強化思想站位,堅決做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的維護者、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弘揚者?!懊穹ǖ鋵嵤┑煤?,人民群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要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在黨的領導下,將這部固根本、穩(wěn)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推動法治建設劈波斬浪、社會生活風清氣正。

學習上冒點“熱氣兒”。常言道:“知行合一,學以致用。”基層黨組織作為黨的肌體的“神經末梢”,要充分發(fā)揮戰(zhàn)斗堡壘作用,廣泛搭建“學習的平臺”,將民法典的學習作為“__、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制度化、常態(tài)化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開展集中培訓班、黨員座談會、主題黨日等豐富多樣的形式,確保民法典的學習入腦入心、學深悟透。黨員干部要充分發(fā)揮先鋒模范作用,結合個人自學、集中研討、座談交流等方式領學促學,立標桿、做表率,勤于思考,積極實踐,在學思踐悟中精準把握重要內涵,不斷提高自身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要重點加強對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等和基層一線密切關聯領域的深入學習,充分運用黨建引領這個重要抓手,最終在群眾中形成“榜樣”示范,團結帶領人民群眾知行合一、學以致用。

宣傳上添點“活氣兒”。知法是用法的前提。群眾在哪里,宣傳的觸角就要延伸到哪里。基層是民法典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大力、及時、廣泛宣傳好民法典。講好“大白話”,宣傳過程要注重對專業(yè)術語的解讀,多舉群眾身邊鮮活事例,用“小故事”傳遞“大內涵”,用人民群眾能理解、易記憶、用得上的方式方法進行宣傳。用好“新媒介”,不僅要廣泛利用“手冊、海報、喇叭、宣傳欄、制度牌”等傳統(tǒng)媒介,還要緊跟潮流,創(chuàng)新宣傳形式,充分運用“微博、微信、vlog短視頻”等新媒體平臺,突出顯示民法典姓“民”的根本要義,針對性開展互動化宣傳教育。要激發(fā)“主人翁”意識,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的主動性、參與性,讓宣傳氛圍“活起來”,使人民群眾認識到民法典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也是必須遵循的規(guī)范。多措并舉,掀起學習宣傳熱潮,真正讓民法典入腦入心,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民惟邦本、法系根基?!泵穹ǖ浠貞巳嗣竦钠诖?,厚植了以人民為中心的底色,是中華民族5000多年法律文化的傳承與發(fā)展,廣大黨員干部要認真學習,嚴格遵循,讓民法典之光更加耀眼,民法典之力更加澎湃。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5

2020年是不同尋常的一年,突發(fā)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讓中國人民飽受疫情的困擾。在這個萬眾一心共克疫情的時刻,《民法典》的出臺可謂是為人民打上一針“強心劑”。這是中國歷史上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目的是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解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

編纂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同時也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確定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和立法任務,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設部署,通過對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guī)范進行系統(tǒng)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guī)防合理、內容完整并協(xié)調一致的法典。這是一項系統(tǒng)的龐大的立法工程。

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fā)展的客觀需求,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濟南一中隊黨支部全體黨員積極學習了編纂《民法典》的重大意義,領悟編纂《民法典》的總體要求和基本原則,探討并了解《民法典》的主要內容,并針對性學習第三編《合同》、第七編《侵權責任》的相關內容。下一步,濟南一中隊黨支部將逐步結合實際工作,對民法典中涉及執(zhí)勤業(yè)務的部分著重研討,并形成執(zhí)勤規(guī)范,為未來工作扎實穩(wěn)步推進筑橋鋪路。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6

作為全國兩會的重要內容,醞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即將生效的《民法典》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guī)范合理,內容協(xié)調一致?!睹穹ǖ洹饭财呔?,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_條?!睹穹ǖ洹氛筋C布實施后,我們耳熟能詳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yǎng)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將廢止,退出現行有效的法律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匯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后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戚相關。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權利保護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據?!睹穹ǖ洹凡粌H能統(tǒng)一民事法律規(guī)范,消除法律之間的矛盾和沖突,而且可以助力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回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突出的特色規(guī)定有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guī)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y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guī)范。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fā)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時代的發(fā)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復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guī)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guī)則的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睹穹ǖ洹返念C布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頒布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筑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斗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7

在社會這個大家庭里,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guī)范自己,那就要心里有一桿秤,腳下有一塊基石,所以作為青少年的我們有必要去了解去遵守我們國家的根本大法。

?憲法》所規(guī)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fā)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xié)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xié)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yè)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于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縮??;而反之,如果權利過于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tài),社會將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權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以上更是可以清楚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xié)調與平衡實為重要。

通過學習憲法,我們進一步的了解了國家大事,關心國家大事的意識。同時也更是理解了國家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依憲治國,堅持依法執(zhí)政首先要依憲治國的意識。而我們要自覺維護憲法的權威,保證憲法的落實,去尊崇·學習維護憲法。

總之,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遵守法紀,依法辦事,應成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莊嚴準則。事實上,全民守法是弘揚法治精神的基礎工程,也是依法治國的關鍵,更是建設法治中國的重要一環(huán)。習近平明確指出,法律要發(fā)揮作用,首先全社會要信仰法律。應該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才能有效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進程,才能有效保證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當前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勝階段,改革開放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qū),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從嚴治黨任務十分繁重艱巨,我們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需要用法治為黨和國家事業(yè)發(fā)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制度保障,全社會更應牢固樹立憲法權威,弘揚憲法精神,任何組織和個人都必須憲法法律范圍內活動,都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讓憲法信仰根植于我們內心深處,讓憲法權威體現在社會生活的各方面,我們盼望的中國夢定能盡早實現。

民法典的體會心得篇8

合同效力問題,從來都是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在爭議處理中的核心關注點和出發(fā)點?!睹穹ǖ洹奉C布后,有關合同效力的規(guī)定從邏輯結構、表述內容方面都發(fā)生了適度增減、吸收等調整和變化。本文嘗試通過梳理《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的規(guī)定,淺談《民法典》的學習感受。

一、《民法典》中合同效力的結構調整

?民法典》頒布前,有關合同效力的法律規(guī)定主要體現在《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睹穹倓t》沒有針對合同效力問題作出規(guī)定,但針對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做出了規(guī)定,民事法律行為應該包括合同行為,因此《民法總則》有關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guī)定也是對合同效力的原則性規(guī)定。除了《民法總則》《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一些單行法律也有在其各自的法律體系下對合同效力有所規(guī)定。但總的來說,合同效力的法律規(guī)定相對分散,邏輯結構不夠緊密,產生的弊端是難以在頭腦中形成對合同效力規(guī)定的整體感和嚴密感。

而《民法典》對于合同效力規(guī)定在結構和邏輯上進行了整合,使其更為嚴謹?!睹穹ǖ洹返谌幍谌潞贤男Яνㄟ^七個條文,分別對生效時間、需批準合同、無權代理、越權訂立、超越經營范圍、免責條款、爭議解決條款等進行了一般性規(guī)定。并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本編對合同的效力沒有規(guī)定的,適用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的有關規(guī)定,用《民法總則》中對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的規(guī)定對合同效力做了結構上的補充,合同效力更易全面把握。

二、《民法典》中的效力邊界

效力問題是合同關鍵,而法定無效情形是效力問題的邊界。把握了法定無效的清晰邊界就能更好的理解合同有效的自由之域。下文從兩個角度梳理和討論合同法定無效情形在民法典中的新變化。

首先從《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原有五種法定合同無效情形出發(fā),看其內容在《民法典》中具體變化。

(1)《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以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當然無效的規(guī)定。

針對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保護,《民法典》中有其他相關規(guī)定分別體現,如第一百三十二條中概括規(guī)定為民事主體不得濫用民事權利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以及第五百三十四條對當事人利用合同實施危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行為的,市場監(jiān)督管理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負責監(jiān)督處理。值得一提的是,《民法典》借由合同編第五百零八條指向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第一編第六章中的相關規(guī)定),使得合同是否違背公序良俗對合同效力的判斷和影響變得更加重要,體現了對于社會公共法益保護的核心。

?民法典》沒有對公序良俗做出定義,也沒有做列舉式的說明。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人民法院2019年11月8日發(fā)布的《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也就是《九民紀要》第30條中規(guī)定:下列強制性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效力性強制性規(guī)定:強制性規(guī)定涉及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公序良俗的;這條規(guī)定體現出人民法院認為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屬于公序良俗范圍。如此看,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有關金融安全、市場秩序、國家宏觀政策等規(guī)定,即使所違反的規(guī)定不屬于法律或行政法規(guī),也存在法院適用《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規(guī)定,認定該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風險。

(2)《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實質內容,調整表述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3)《民法典》取消了《合同法》五十二條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情形下合同無效的規(guī)定,而將整合了該條實質內容的《民法總則》中關于通謀虛偽的規(guī)定體現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條中,即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處理。也就是先對虛假表示與隱藏行為進行偽裝識別,再確認隱藏行為的效力。

(4)《民法典》保留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的內容,在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中延續(xù)了《民法總則》中的相關表述。

再來看《民法典》對法定無效情形的直接規(guī)定和明確表述的變化。

?民法典》以第三編第三章合同效力專章規(guī)定了七個條文,但僅在該章第五百零六條將造成對方人身損害及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這兩種情形的免責條款直接規(guī)定為無效。另通過第五百零八條指引到民事法律行為效力章節(jié),將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通謀虛偽、違反強制性規(guī)定及違背公序良俗、惡意串通損害他人的情形直接規(guī)定為無效。

除此之外,因考慮到合同效力的復雜性,對于合同效力未被直接規(guī)定為無效的其他情形,則放到《民法典》總則中有關合同可撤銷、效力待定、部分性效力排除、擔保從屬性效力判斷等相關條款中,或分散在典型合同等其他章節(jié)中另行規(guī)定,形成了對合同效力靈活處理的緩沖地帶,體現了使合同盡可能有效的立法目的。

三、學習感受

從《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guī)定的行文結構、邏輯調整、內容增減、條文表述等細節(jié)之處,筆者感受到了相比原有法律對合同無效情形更為寬泛的規(guī)定,《民法典》集中和充分地體現了鼓勵交易、保護合同有效的立法宗旨。《民法典》對合同法定無效情形的規(guī)定讓我們感受到它向我們清晰傳達的合同效力邊界的拓寬。

對于我們法律人,法條的細節(jié)固然重要,但法律的深意更待持續(xù)探索。《民法典》是通過已經寫進條文的內容,向我們傳達和揭示它沒法寫進條文的現實復雜性,向我們努力呈現在鼓勵交易基礎上效力問題的復雜性,提醒法律人不能掉以輕心,需在法律規(guī)定與現實生活、交易效率與合同正義中探求各方真意、尋求動態(tài)平衡?!睹穹ǖ洹房勺鳛榉扇藞?zhí)業(yè)道路的指南針,在未來面對特定情境的具體法律行為時,都能以客觀立場,對合同效力問題綜合分析和審慎判斷。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對《民法典》有關合同效力規(guī)定變化的感受,那就是邊界拓寬,而自由之地更加復雜。